为有效解决废旧地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,我区从2020年开始废旧地膜统一回收处理工作,该项工作具体由海门区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实施,2026年废旧地膜统一回收补贴标准为:实施主体:0.3元/斤,基层回收站:0.3元/斤,交售农户:0.8元/斤。